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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7 来源: 作者: 浏览数:


关于做好2017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湖南理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政发〔2017〕40号)、《湖南理工学院学生专业调整实施办法》(校政发〔2017〕90号)等有关规定,为满足学生个人发展的需要,尊重学生个人兴趣爱好和自主择业的愿望,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学校允许部分学生进校后根据自身情况申请专业调整。现就做好2017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工作原则

(一)2017级学生转专业工作遵照《湖南理工学院学生专业调整实施办法》执行,学生转专业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终审和报批;学生现所在学院负责做好学生转专业工作指导,审核学生转专业资格、提供学生转专业相关材料等;转入专业所在学院负责确定接收转专业计划、考核内容及考核方式,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新专业教育、组织考核、审核学生转入资格条件,负责学生进入新专业后的学习指导及管理。

(二)转入转出专业实行双向选择,各专业所在学院应制定专业转出条件和转入考核方案,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专业转出审批和专业转入录取;

(三)转专业审批仅限于专业大类之内,文科与理科(不含文理兼招)之间不得转专业;音乐、美术、体育等三个学院因各专业录取与报考项目高度相关,原则上不作专业调整;高职对口招生的学生不批准转专业;转专业以后再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不批准转专业;

(四)学生转专业实行自愿书面申请,学校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学生申请转专业条件(第一条为必备条件,二、三条须具备之一)

(一)已取得国家学籍的2017级在校学生,且符合转入专业相关要求并愿意参加转入专业考核的;

(二)确有专长,转专业更有利发挥其特长的;

(三)因疾病、生理缺陷不宜在原专业就读(须提供三甲以上医院证明),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就读的。

三、转专业计划及考核办法

各专业可批准接收或转出的学生人数不超过相应专业在教育部注册在籍2017级学生人数的±10%(专业综合改革实验班人数以学校批准的班级额度为准),根据各学院的实际情况,各专业接收或转出专业学生人数及比例见附表1。

各专业接收转入学生原则上以高考录取时确定的录取条件、高考成绩和在校期末考试成绩作为考核条件,部分专业根据专业性质可制定准入考核方案。当申请转入某专业的学生人数超过转入控制计划数时,应通过考核或审核条件排序确定。当学生高考成绩超过拟转入专业集中投档最低录取分数(本省)时,原则上应优先批准转入。

四、2017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时间安排

2017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分两个学期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序号

时  间

事项

本学期

下学期

1

2017年11月

学校发布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2

2017月12月8日前

学院进行专业教育并提供转专业咨询

3

2017年12月11日-2017年12月15日

2018年6月4日-

2018年6月8日

学生在网上提交转专业申请,同时将转专业书面申请交所在学院教学秘书

4

2017年12月21日前

2018年6月14日前

学生现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将本学院同意转出的学生汇总表交教务处;同时将是否同意转出意见录入教务系统

5

2017年12月27日前

2018年6月21日前

教务处进行基本资格审查并公布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学生将申请表送拟转入学院教学秘书

6

2018年1月10日前

2018年6月29日前

各学院根据教务处公布的符合申请转专业资格的名单组织审核或考核

7

2018年3月2日前

2018年8月31日前

转入学院调阅学生期末考试成绩

8

2018年3月6日前

2018年9月4日前

转入学院反馈审核意见,将转专业考核汇总表书面报教务处;转入学院教学秘书将本学院转入审核意见录入教务系统

9

2018年3月14日前

2018年9月12日前

学校审批、公示、发布转专业批复;学校学籍管理员将学校转专业意见录入教务系统和学信网。

五、转专业工作程序

(一)学校成立2017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小组:

 长:钟华  徐小立

 员:瞿述  徐振祥  张艳雯  曹斯曼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教务处学籍办,工作人员:张勤

各学院应召开院务会讨论确定本学院2017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如转入转出条件等),安排专人负责进行专业咨询、资格审查、组织考核及报批等。转入转出学生的审批应经本学院院长办公会专题讨论确定,并作好书面记录。

(二)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

拟申请转专业的2017级学生应根据学校时间安排及时在网上申请(见附件5 学生申请转专业网上操作指南),并填写《湖南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样表见附件2,教务处网页上下载),交所在学院。教务处公布申请转专业学生资格审查名单后不再接收转专业网上报名。

转专业申请仅限一次,学生在申请转专业前应慎重考虑,可先到拟申请转入的专业旁听几节课,看自己是否适合能够适应新专业的学习。转专业申请一经批准将不可更改。

(三)资格审查与考核

1、经所在学院批准同意转出的学生,由转出学院填写“湖南理工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格式见附表3),电子及纸质版交教务处学籍办,经教务处进行基本资格审查后予以公布。

2、经教务处审查符合转专业基本条件的学生,由学生将《审批表》送至拟转入学院,由接收学院组织对拟转入本院学生进行考核与审查。各学院要按时组织考核、调阅学生期末考试成绩并及时公示学生参加转专业考试的结果,公示3天无异议,填写“湖南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考核汇总表”(格式见附表4),电子及纸质版交教务处学籍办。

3、教务处组织复审后集中报主管校长审批,公示无异议后发布转专业批复,相关学生到新专业所在学院办理报到手续。

六、说明

(一)2017级学生转专业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处的监督下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进行,工作进程公开透明;

(二)2017级学生转专业总计划不可突破,本学期专业转入或转出计划已完成的专业,下学期不接受超计划转专业申请。

(三)各学院应严格按本通知时间安排审核学生的转入转出材料,无特殊情况不接受逾期报批。

(四)如教育主管部门有新的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要求为准。

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

1、2017级学生转专业计划及考核科目表

2、湖南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3、湖南理工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汇总表(EXCEL表格式,同意转出)

4、湖南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考核汇总表(EXCEL表格式,同意转入)

5、学生申请转专业网上操作指南

2017年11月23日


附件2:

湖南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学院                                                  

学号

姓名

性别

生源地

现专业班级

联系电话

现所在专业

申请转入专业

高考类别:□文科   □理科   □大综合

□音乐  □美术   □体育  □高职对口

高考总分

         分

高考数学

    分

高考英语

         分

英语口语:

    分

申请转专业原因及理由

签名:                                           年    月    日

学生在校期间表现

辅导员签名:              总支(公章)          年    月    日

所在学院意见

负责人签名:                  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备案签名:                                       年    月    日

转入学院考核意见

负责人签名:                  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填写说明:

1、生源地填写参加高考的省份;2、经所在学院审批同意转出的学生,转出学院教学秘书方可备案,备案后再将此表返还学生,学生本人交转入学院的教学秘书(转出学院教学秘书未备案,转入学院不得接收此表)。

转入学院留存学校批转转专业的学生的申请表,在学生毕业前进学生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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